近日,《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》印发,《规划》要求严格执行新建矿山低开采规模和低服务年限要求。矿山开采规模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。
新建建筑石料矿山低开采规模:大型矿山为100万吨每年、中型矿山50万吨每年、小型矿山30万吨每年,小型矿山低服务年限为10年。
并划定以下禁采区:
港口、机场、防工程建设设施圈定地区以内;
重要工业区、大型水利工程设施、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距离以内;
铁路、重要公路两侧距离以内;
重要河流、堤坝两侧距离以内;
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、重要风景名胜区,家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;
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区域。